“我骑的摩托车是套牌,警察不会找到我的。”5月14日,浠水肇事者李某(男,21岁)驾驶套牌摩托车将人撞伤后逃逸,心存侥幸的他以为交警不会找到自己,没想到,案发第二天早上还是让交警找上了门。
当日晚10时许,蔡某(女)骑摩托车回家,途经浠水县罗兰线驾校路段时被后方的摩托车撞倒在地并受伤,蔡某倒地时发现肇事摩托车跑了,但她记下了肇事车辆号牌并报了案。
接警后,浠水县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勘查,民警了解到肇事车辆是悬挂鄂JWR2××的黑色摩托车,肇事后该车向城区方向逃走。通过网上查询,发现肇事车辆所悬挂号牌与当事人提供的车型不符,初步断定肇事摩托车悬挂的号牌为套牌。办案民警通过调取该路段的监控录像,还发现肇事者为一年轻男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匆匆逃逸。
第二天早上,办案民警按照肇事车悬挂号牌登记的住址进行排查,家中无人,但院内停放一辆无号牌125型红色摩托车,通过比对发现该摩托车与网上查询车辆信息一致,从而确定肇事摩托车挂的号牌是该摩托车号牌。办案民警通过进一步查询车主相关信息发现,车主儿子的照片和监控录像上驾车逃逸的人相似,于是对鄂JWR2××摩托车主和其儿子进行调查,确认肇事者为车主儿子。
原来肇事车辆是前不久买的100型黑色摩托车,没有牌照,所以把旧车牌照挂到新的摩托车上。当晚,肇事者李某骑那辆新摩托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后自以为挂的是套牌,交警查不出来所以就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