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危房改造在脱贫攻坚中主要发挥什么作用?
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明确,到2020年要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即“两不愁、三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解决基本住房安全的一项政策,是实现脱贫攻坚总体目标中贫困农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措施。
二、目前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哪些人?
答:目前中央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三、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答:目前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认定程序是,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名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照名单,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将评定为C级或D级的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危房改造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实行镇村两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农村危房由谁鉴定,标准是什么?
答:农村危房鉴定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具有专业知识或经过培训上岗的专业人员,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对房屋各组成部分危险性进行鉴定。共划分为4个等级:A级为结构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为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C级为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为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其中,C级和D级危房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五、农村危房改造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农村危房改造要求因地制宜采用符合当地实际的改造方式,原则上D级危房应原址拆除重建,属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建设方式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政府可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六、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政策是什么?
答: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农民自筹、政府补助、银行信贷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资金构成。依据农户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我县实施分类补助,暂按2019年度标准执行,C级每户补助1万元,D级每户补助1.68万元。
七、农村危房改造执行什么建设标准?
答: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标准是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改造后房屋应满足农房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要求。既要防止盲目提高建设标准,也要防止降低安全要求,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八、政府对农村危房改造质量管理提供哪些服务?
答:农村危房改造以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以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过程指导,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培训技术人员做好竣工验收。
九、农村危房改造的面积如何把握?
答:农村危房改造采用维修加固方式的,不改变原住房面积。对于采用拆除重建方式的有面积指导要求,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可参考县住建局提供设计图纸进行建造。
十、农村危房改造怎样验收?
答: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由建设方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有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提交建房备案书;由所辖乡镇(区、处)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县危改办组织相关县直单位进行复验,并依据备案书出具住房安全认定报告。
十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如何拨付?
答:经县级验收合格后,由县住建局申报、县发改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批后,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国库直接拨付至农户“一卡通”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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