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查违办依法对:金河湾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查封
7月19日下午,浠水县查违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对金河湾违法建设项目实行停水、停电、停天燃气、停物业服务、停电梯措施。
地处浠水新大桥头南岸 翟港路的金河湾
地处翟港路金河湾的违法建设项目没有取得商品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擅自对外出售违法建设的房屋。县查违办多次发出通告,提醒市民禁止市民购买、装修金河湾的违法建设的房屋。但是,部分业主仍抱有侥幸心理,对违法房屋进行装饰装修。
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公信力,保障市民合法权益,降低社会风险,防止群众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县查违办牵头组织发改、科经、住建、水利、公安、城管执法、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天燃气公司等职能部门对金河湾的违法建设的房屋实行停水、停电、停天燃气、停物业服务、停电梯等“五停”措施,当场对违法建设项目的各个入口、设备管理房间、设备控制台予以查封,拍照存档。
一经发现损毁封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来源:浠水县政府网、浠水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