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污泥处理中心工程EPC总承包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污泥处理中心工程EPC总承包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浠发改环资【2018】2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浠水县清泉镇(城南)污水处理厂红线范围内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占地面积6873㎡
2.3 本招标项目的投资估算价: 约36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进度安排)
2.5 本招标项目的运作模式:新建污泥处理中心一座,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试运转、试生产直至达产达标;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司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及2019年度劳动合同);
3.1.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司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及2019年度劳动合同);
3.1.4安装负责人须具备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司为其缴纳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及2019年度劳动合同);
3.2财务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
3.3类似工程经验:申请人需具有五年以上的污泥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经验和成功案例,建设。运营业绩需提交项目合同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
3.4信誉要求:
3.4.1近三年(2016-2018),申请人没有任何由于申请人的直接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项目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且没有因任何重大违约、违法或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招致诉讼。申请人须确保不属于无力清偿债务者,不处于破产或清算状态,其财产不处于被法院查封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强行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3.4.2近三年(2016-2018)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理的事件。
3.4.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申请人在“信用中国”官网有不良或失信记录的,其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方)不超过3家。
3.5.2以联合体响应,明确施工方为牵头人,仅需牵头人报名。
3.5.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设计、设备及材料提供、建设等责任义务后方能参与投标。
3.5.4联合体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均不得变动。
3.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6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资格预审至少通过三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取排名前7名的参加下一阶段招标活动。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领取时间: 2019 年 3 月 26 日至 2019 年 3 月 30 日23:59时止
5.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org.cn),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3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的,须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规定从“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 2019年 4 月 11 日上午9:00时整,逾期送达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由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证明原件及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同时递交预审申请文件,其他人递交的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地 址:浠水县体育用品一条街综合楼2楼
邮 编:438200 邮编: 438200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 话:18942116577 电 话:13597605990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www.xsggzy.org.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