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小小的接送幼儿园学生的面包车竟被塞了18人,浠水一幼儿园司机按新法被刑拘。
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实施不到一个月,浠水县就有驾驶人触“法网”。12月2日,该县一严重超员接送学生车司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据浠水警方介绍,11月30日上午,浠水县公安局兰溪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民警在辖区鲶鱼尾村路段查获一卢姓男子驾驶面包车接送一乡村幼儿园的学生时,核载9人的车内,竟塞了18人。
“超员达到100%以上,属严重超员,且存在有危险驾驶行为。”浠水县交警大队长何正国对笔者说,“因涉嫌危险驾驶罪,12月2日,卢某已被刑拘,这是浠水县首例‘校车严重超员入刑’案件。”
据了解,浠水县兰溪镇某中心幼儿园位于该镇鲶鱼尾村,目前有200多名孩子在该园走读。当天上午8时许,该镇一名治安信息员发现在该村乡道上有一辆接送学生的车拉了不少小孩,遂拨打了报警电话。随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在该镇鲶鱼尾村乡道一十字路口处,将该车查获。
经查,司机卢某,男,今年46岁,兰溪镇人,是该幼儿园聘请的司机。经清点,核载9人的面包车,竟拉了18人,其中有16个小孩,1名随车老师,1名司机。
据交警大队长何正国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开始实施,对危险驾驶罪等规定作了重大修改完善,“将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超速行为纳入了危险驾驶罪”。何正国还称,交警大队将组织全体民警和司机进行专题培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家长们如果发现孩子乘坐非法校车,应当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