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近日,浠水县纪委亮出“限额管理、实时监控、集中核查”三项硬招,在全县范围内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全县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20.12%。
“限额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规模。为从源头控制公务接待规模,该县按照“总额确定、超支调控、节约有奖、违纪必究”原则,制定《浠水县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将超限额开支情况与单位单项财政预算直接挂钩,对超额部分予以收缴,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问题严重或变相转移、转嫁下属单位的,除经济处罚外,还严格追究分管负责人及主要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实时监控”严防“三公”经费超限支出。依托“金财”管理系统,在实行部门预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三公”开支国库集中支付、账目集中核算和日常动态监控。各单位会计业务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承担,“三公”经费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支付,防止出现“跑、冒、漏、滴”。充分发挥“金财”管理系统监控功能,实时统计监控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督促部门单位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及时提醒“三公”开支超计划、超进度单位。
“集中核查”严堵“三公”经费支出漏洞。该县建立定期专项核查制度,年初由县纪委牵头,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组织专业队伍集中对各单位上一年度“三公”开支进行逐项核查。重点核查超范围列支、混入其他科目列支、转移给下属单位列支等问题,及时堵塞“三公”经费支出中的漏洞。促进各部门单位积极采取节约经费开支的管理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部门内部预算目标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及经费支出标准、审批控制等内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