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零时许,浠水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辆鄂J2F6××小型汽车涉嫌酒驾,正在县城丽文南路方向行驶。
接到举报后,该县交警大队民警火速赶往丽文南路拦截,在丽文南路与闻一多大道交叉路口红绿灯处将嫌疑人周某当场查获。
经调查,周某在案发当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群众发现举报。民警将周某带至县交警大队醒酒室,并依法采集了周某的血样。
5月23日,经黄冈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周某血样中检出酒精成分,含量为131.0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