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现就《湖北奇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来泰华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2014年3月14日至2014年3月27日。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评价机构索取建设项目的基本资料。有关信息在整个征询公众意见期间均处于公开状态。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奇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来泰华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
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37813.4m2,总建设面积13234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9670m2,商业及配套公建面积2675m2,地下室建筑面积7825m2。项目主要建设2栋18层的高层住宅及5栋33层的高层住宅,局部一层为商业裙楼及一个单层地下车库。居住总户数为1256户,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为17.5%,绿化率为30%,停车位650个,地上停车位450个,地下200个。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奇祥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段总
通讯地址: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72754850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公众参与调查→现状监测→报告书编制→评审审批
工作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现有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
5.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见公众参与调查表。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 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提出意见;
②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