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湖北省希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浠水希谷·希望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浠水县希谷•希望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概况
浠水县希谷•希望谷建设项目是浠水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认真贯彻国家产业调整升级战略,积极推进武汉城市圈大开放、大开发布局,紧紧抓住沿海电子企业向内地转移等诸多有利契机而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
本项目地块位于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洪山工业园,东临规划道路城南路,西侧为城市南北向主干道七子路,南侧为城市主干道发展大道和即将建设的电子科技城,用地西南侧为翟港河及城市绿化带。总用地面积55561.59平方米,约合83.34亩。
该项目投资4亿元,主要建设10栋24~32层住宅,1栋21层酒店及沿街网点商业和2~3层商业裙楼,项目建设后能极大地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该项目地块由C地块和D地块组成。
1.C地块 BR商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29463.19平方米(合44.20亩),其中:净用地面积26666.63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2796.56平方米。
2.D地块 BR商住用地,总用地面积为26098.40平方米(合39.15亩),其中:净用地面积19997.03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4746.45平方米、公用绿地面积1354.92平方米。
二、 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 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
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 环境影响评价(含社会环境影响评价、事故环境风险分析);
4. 环境保护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
5. 清洁生产;
6.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7. 公众参与;
8. 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
9. 结论与建议。
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 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您的主要影响;
3.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环保角度考虑);
4. 您对本项目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 您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 反馈途径、采纳方式及公示时间
1. 反馈途径:您可以通过本项目信息公示网站,也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2. 采纳方式:评价机构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您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您宝贵的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环保主管部门反映。
3.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上网之日起计算。
五、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湖北省希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联系人:高总
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 评价机构: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 联系人:李博士
3. 联系方式:电话18062595632 E-mail:2732055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