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2018-2035)》
批前公示说明
一、规划目标
为加强产城一体化和宜居新城建设,进一步统筹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示范区各项建设,以高标准建设跨江合作示范区为核心,以提高示范区居民的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为目标,以经济发展为动力,以可持续发展为途径,促进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的和谐发展。
二、规划范围
北至赵边湖(规划兰溪长江大桥),西、南以规划的滨江路为界,东以团结港、沪渝高速和禹山村、添福安村为界,规划面积44.87km2(含黄石江北农场),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7.62km2。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18年—2025年;
远期:2025年—2035年。
四、发展规模
至2025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2.6 km2,示范区常住人口规模12.0万,城镇化水平50%。
至2035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37.6km2,示范区常住人口规模30.8万,城镇化水平70%,人均建设用地面积115m2。
四、公示说明
《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总体规划(2018-2035)》于2019年9月11日专家评审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示范区总规》主要内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在公示期内,相邻单位和个人如对该规划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有申请听证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反映须实事求是。逾期不反应视为无异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程序申报实施。自即日起30个工作日内(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11月7日)为公示期。
五、联系电话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713-4260625 浠水散花跨江合作示范区:0713-8905090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20日